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劉崇如、林思宇/新北市報導
樊姓婦人涉嫌虐死五歲養子,檢警發現她前年就凌虐養子被判刑,社會局將男童安置在寄養家庭三個月後,以樊婦認錯讓她將孩子帶回,未料這次竟遭毒手慘死;檢方昨依殺人罪聲押樊婦獲准。
據了解,卅三歲樊姓婦人和大她七歲的彭姓男子結婚十餘年,因膝下無子,七年前透過醫院領養一名女嬰;彭五年前為傳宗接代,再透過長輩介紹領養未婚媽媽生下的男嬰,但她對養女疼愛有加,對養子動輒打罵。
警方調查,彭一家四口和樊婦父母同住,彭的岳父罹患癌症,岳母前天到醫院做化療。彭傍晚下班回家,發現養子疑被妻子毆打致死,和妻子懇談一個多小時後,到樹林警分局山佳派出所投案;男童身上已出現屍斑,估計死亡超過六小時。
檢警前天連夜相驗,發現男童全身有多處新舊瘀傷,其中右胸遭重擊、右胸肋骨斷裂,後腦也有嚴重挫傷,研判他遭重摔在地或撞牆,造成胸腔與顱內出血而死,將解剖查明死因。
樊婦原否認虐童,辯稱是七歲女兒推倒弟弟所致,但對部分細節卻支吾其詞,遭檢察官當場逮捕。樊婦直到昨天清晨移送板橋地檢署,才哭喊「我不是故意的!我對不起他」,中午被檢察官以殺人罪聲押獲准。
檢警調查,樊婦前年八月十日就因男童常尿溼褲子,用手捏傷他生殖器後,再拿俗稱「不求人」的抓癢木棍凌虐,將男童打到重傷送醫;新北市社會局事後將男童安置在寄養家庭,並對男童養父母施以親職教育,樊婦也被依傷害罪嫌起訴。
去年七月四日,社工在給法院的兒童保護案件報告書中指出,樊婦經親職教育及追蹤訪視,已認錯悔悟且保證不會再傷害男童;葉姓社工督導員也出庭證稱男童極需母親照顧,因此在安置三個月後讓他回養父母家。
法官參酌社工評估樊婦接受親職課程報告後,今年一月十三日依傷害罪判她徒刑七月、緩刑五年。不料她再度對男童施虐,致男童傷重慘死,鄰居對此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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