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20, 2014

高市環局:當天就超標 法官很外行

【聯合報╱記者楊濡嘉、蔡容喬/高雄報導】 2014.10.21 03:52 am 日月光K7廠去年查獲排放強酸廢水及重金屬至後勁溪,當時出水口可見大量白色泡沫。 本報資料照片 日月光案法官認為採樣距事發相隔七十天,證據力薄弱,環保局說,去年十月一日當天測得排放廢水濃度超標,就絕對違法,「事證明確」。後來是因想再累積相關數據補強,才在十二月再檢測底泥。環保局說,法官應該去上一些環境相關課程。 外界質疑日月光案輕判,高雄市長陳菊昨表示「尊重司法」,至於判決刑度是否合宜,社會自有公評,未來高雄市政府對於各種環境汙染,將繼續嚴格查察、絕不寬貸。 日月光K7廠排放強酸廢水案,五名被告中,一人無罪、四人獲緩刑,至於日月光罰金三百萬元,全案未構成刑法的流放毒物罪。 陳菊說,判決刑度是否合宜待社會公評,然而可以很確定的是,一審判決認定了日月光的責任,各企業體應引以為鑑,肩負起應有的企業社會責任。 圖/聯合報提供 判決書中直指檢方提交高雄市環保局的檢測數據不足以採為證據,包括高雄市環保局去年十月一日查獲日月光實際排放超標廢水僅七點五個小時,環保局卻以全天排放量推計,與事實不符。 第二,環保局直到去年十二月中才進行後勁溪底泥、魚體採樣,距離查獲日月光排汙案過了七十天以上等理由,因此採樣的檢測數值無法推斷是日月光造成。 「違法就是違法」、「這樣判決非常失望」,高雄市環保局長陳金德說,去年十月查獲日月光排放廢水,當天測得超標,違法事證明確,不解法官何以認為證據薄弱,「只能說,法官很外行」。 陳金德說,近年來環保事件愈受重視,法官應該去上一些環境相關課程,最好也有環保法庭專門審理這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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