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20, 2016
強盜殺人性侵判無期 受害家屬怨:法官不敢判死
強盜殺人性侵判無期 受害家屬怨:法官不敢判死
2016-06-21 02:32 聯合報 記者曾增勳/桃園報導
「都判無期徒刑定讞了,再多的不公平也沒有辦法,再多的無奈也要接受!」林姓老闆的姊姊,昨晚表達心中的沉痛和無奈。
她說,就是沒有法官敢判死刑,最高法院這樣判,「我們不接受也沒有辦法」。她不斷的重覆,表達對司法死心。
她說,台灣已變成加害人的天堂,美其名台灣叫不廢死國家,但是法官不敢判死刑,事實上,已經變成「廢死國家」了,台灣人民要自求多福。
她看到連詐保殺父母都只判無期徒刑,所以當她弟弟的案子上訴二審時,他們已有心理準備。
針對菲律賓男子達文提出證明女兒罹患心臟病,林老闆姊姊表示,在菲律賓誰不和道有錢就可買得到證明,菲律賓的證明有什麼用。
雜貨店外觀平靜,一如平時人來人往,菲律賓籍老闆娘林妻,原本在店裡張羅,看到記者,隨即走進裡面不願受訪。林老闆姊姊說,為了兩個孩子,弟媳選擇留下繼續營業,親戚也都在這裡幫忙,「每一次報導都擔心會傷害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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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02:32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菲勞達文前年深夜到雜貨店,從背後以榔頭重擊林姓老闆。 本報資料照
分享來台在桃園工作的菲律賓男子達文,前年深夜持螺絲起子刺殺林姓雜貨店老闆,綑綁林妻及一雙年幼子女,性侵林妻後強盜卅萬元。一審認為達文的手段惡劣,判他死刑;但二審認定達文殺人及性侵是臨時起意,未達極度殘虐程度,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天維持二審判決,全案定讞。
達文(卅歲)逃過一死,主要是二審及最高法院認為,他無法支應女兒心臟病的醫療費,需款孔急而強盜,與放浪形駭、好逸惡勞終至經濟困頓而需大量金錢的犯罪動機不同。
判決也指出,達文殺害林姓老闆、性侵林妻是臨時起意,犯罪方法確值苛責,「但未達極度殘虐、執拗程度」,無從引發他人仿效,且本案只殺一人,他在台菲都沒犯罪前科,儘管犯後只關心判決結果和菲律賓家人,但始終認罪,不能否定他有可能教化更生。
達文(三十歲)每月光顧林姓夫妻開在桃園市蘆竹區的雜貨店,他委託林姓老闆(卅九歲)將薪資匯款至他的菲律賓帳戶,得知店內常有受存託的大量現金。
殺人性侵 生死拉鋸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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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文因在菲律賓的女兒有先天性心臟病,無力支應,前年四月十一日深夜到店內買電話儲值卡,趁林姓老闆在補貨,拿榔頭從後用力敲擊林男頭部,力道太大,榔頭的木製手把碎裂。
林姓老闆轉頭抵抗,達文騎在林身上,拿螺絲起子朝林的頭、頸、胸腹刺殺數十下,活活刺死林。達文隨後搜刮店內財物,發現林妻及年幼兒女下樓查看,當著孩子的面前壓制林妻並踹踢。
達文拿膠帶反綁林妻和兒女的雙手,並用膠帶封住母子倆的口,他另拿電線綁縛林妻的脖子在臥室床緣,洗澡後帶兩個孩子到另一個房間並反鎖。達文再返回臥室,性侵林妻,搶走店內卅萬元現鈔。
一審法院認為,林姓老闆害怕地搖手阻止達文靠近,達文竟招手示意林上前,殺人行為如戲耍小動物,死者身體也被螺絲起子刺得千瘡百孔;林的兒女當時才十歲、五歲,自此與父親天人永隔。此外,達文將性器官插入林妻肛門性侵,手段極為惡劣,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
本案民事部分,一審法院判決達文賠償三千二百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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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11:49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男子王景玉拿菜刀朝3歲劉姓女童「小燈泡」狂剁23刀,女童頭遭砍下,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極刑,士林地方法院上午再開準備程序庭。王一開庭時就向法官表示「我要向被害人道歉」,但法官表示「但是被害人今天沒有來呀!」,他又收口。
王景玉(33歲)辯護律師強調王是否有就審能力有疑義,還曾提停止審判。士院今當庭勘驗王景玉與父母在看守所對話錄音,王母教導兒子「看到被害人家屬就要趕快跪下來」、「你口罩戴起來,不要多講話」、「不要嗆法官」、「別人罵你不要回嘴」。王則向父親說「要賠200萬啦」,希望父母準備殺人的賠償金。
王景玉則向父親央求「我要交保啦!你去問律師」,並向父母強調「他們(法律扶助基金會)是免費的!」,並要求雙親每個星期都來面會,並帶鳳梨酥、七七乳加巧克力給他吃。王要求交保,老父說「你犯的是殺人重罪,除非跟陳水扁一樣保外就醫,有病」。
王的辯護律師認為播放這些錄音對話侵害被告與父母間的隱私,但法官認為這些錄音內容提及交保、保外就醫、和解、找律師等策略,與判斷王有無就審能力有相當關聯。
3月28日上午11點多,劉母帶「小燈泡」出門,要到捷運西湖站接外祖父母照顧的雙胞胎弟妹回家,「小燈泡」當時騎著滑步車,王景玉(33歲)突然靠近。劉母原以為王是要幫忙扶女兒,未料他抓住「小燈泡」的頭,拿剁刀往頸部砍殺,劉母急喊「救命」,商家上前制止,但女童已身首分離,頭顱滾落2公尺外。
檢方調查,王斬殺女童頭部23刀,其中致命銳創砍性切刀傷就達17處,他聽到女童母親呼救,仍未停手。士檢請台北榮總為王做精神鑑定,北榮判定王殺人時精神狀態正常。檢方認為王無「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狀況,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男子王景玉拿刀剁下3歲女童「小燈泡」頭顱,今天開庭時他突然說要向被害家屬道歉。圖/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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