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劉姓女子醫學系學畢業後待業在家,今年5月間因與母親發生爭執後,買汽油回家潑灑後點火,造成父親傷重不治,母親及弟弟灼傷,台南地檢署依殺害直系尊親屬殺人罪嫌起訴劉女,「女兒病了」劉母及弟弟求情,懇求法官盡快讓她就醫。台南地院合議庭下午宣判,依殺人罪處劉女12年徒刑,執行前入相當處所監護2年,可上訴。
劉女上月底不堪長期羈押,在台南地院辯論庭上不滿檢方及律師發言,情緒失控大罵「你去死吧!這不是我做 的」等,遭審判長制止。院方考量因劉女經精神鑑定後,認她辨識違法行為的能力已顯著降低,且持續在押數月確實影響其情緒,不會主動移送、告發她。 劉女弟弟聞訊後表示,現在人在國外,還沒能了解相關判決,現在沒辦法多說,待返國後問一下媽媽,再表示意見。
面對先生命喪火窟,自己也遭嚴重灼燒,長期不良於行,劉母也以為人母,同時也是被害人的身分,當面向法官求情,給女兒最輕、最輕的處罰。她說,女兒狀況愈來愈糟,懇求法官盡快讓她就醫。
檢方起訴,劉女5月15日深夜因細故與母親口角後,翌日凌晨帶著一個塑膠桶,駕車到永康區一間加油站,購買500元汽油返家,涉嫌將汽油潑灑在一樓客廳的床墊上,點火後駕車逃逸,父親因逃生不及命喪火窟,母親及弟弟都遭大火灼傷。
劉女縱火後駕駛母親的轎車沿國道一號北上,準備到新竹找舅舅,但在新營路段自撞護欄,由拖吊業者將轎車吊往新營保養廠修理,她搭計程車返回台南。警消調查鑑定火場時,發現一樓客廳有大量汽油類易燃液體成分,研判為縱火事件。經調閱路口監視畫面,鎖定劉女涉有重嫌。
檢方認為,劉女僅因與母親發生爭執,怒而深夜縱火,釀成家中巨大傷亡,並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殺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殺人未遂及放火燒毀住宅未遂等罪嫌起訴,考量劉女明知住處人口稠密,卻無視汽油縱火將引發大火,釀成巨大傷亡,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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