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6, 2020

中醫鉛毒案越滾越大 自費藥粉「不明成分」後的龐大利益

 

中醫鉛毒案越滾越大 自費藥粉「不明成分」後的龐大利益

 
台中市議員張彥彤(右)今召開記者會控訴,中國醫藥學院與台中榮總毒物科爆滿,都是盛唐中醫相關的病患。記者黃仲裕/攝影
台中市議員張彥彤(右)今召開記者會控訴,中國醫藥學院與台中榮總毒物科爆滿,都是盛唐中醫相關的病患。記者黃仲裕/攝影

台中市盛唐中醫診所鉛中毒案越滾越大,受害者越來越多,今又查出另一家九福中醫診所病患也被驗出體內重金屬超標,全案檢調已介入調查。醫藥界表示,台灣早就禁用硃砂,為何有中醫師誤用?此案凸顯中醫藥自費市場商機龐大,許多人願意服用昂貴的自費藥粉,卻不清楚內容物為何,養生不成反傷身。

台中前議長之子 控全家花百萬元卻中毒

揭露此案的台中市議員張彥彤,父親是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一家連同母親、姊姊4人都服用盛唐中醫診所的自費藥粉,全家都鉛中毒超標,他今天控告盛唐院長呂世明涉犯殺人罪。據張彥彤說,5年前他的父親先服用呂的藥粉,後來全家為了調養身體,都成為呂的病人,每兩周拿一次藥,多年來花費超過百萬元以上。

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前主委陳明振的妻子也驚傳也因吃了中醫師呂世明的藥而鉛中毒,圖為陳明振出示就醫解毒的費用單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前主委陳明振的妻子也驚傳也因吃了中醫師呂世明的藥而鉛中毒,圖為陳明振出示就醫解毒的費用單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台中黨部前主委 癌妻也受害

另外,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前主委陳明振的癌妻,也是盛唐中醫診所負責人呂世明的自費病人。陳明振說,妻子經歷開刀、化放療後,多方打聽到呂醫術不錯、專長看癌症,吃了一年多的藥,每周自費1000元,但近一個月妻子肚子痛、噁心、嘔吐,直到看到張彥彤鉛中毒的消息,趕緊送妻子去驗血,竟然也是鉛中毒,「想抗癌卻中毒,情何以堪?」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目前共有16人有服用呂世明處方的自費藥粉,有5人驗血鉛超標,但也有人沒事。呂世明坦承「誤用硃砂」,但相關病歷未載明有硃砂,已先開罰;盛唐還有其他分院,稽查人員正在追蹤,全案檢方也已介入調查。

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一家四口服用盛唐中醫診所的藥物出現鉛中毒,檢察官日前指揮員警搜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一家四口服用盛唐中醫診所的藥物出現鉛中毒,檢察官日前指揮員警搜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盛唐負責人呂世明 「誤用」說法啟人疑竇

盛唐鉛中毒案引起醫藥界討論,認為疑點很多。醫藥界認為,硃砂早在民國94年禁用,盛唐中醫不是小診所,呂世明還擔任過台中市中醫師公會理事長,台中市前市長胡志強等名人都看過他的診,以呂的資歷,不可能不知道硃砂是禁藥。加上硃砂有毒性,即使過去未禁用時,處方劑量也得非常謹慎,「誤用」的說法啟人疑竇。

有藥師質疑,硃砂屬於礦物藥,主要成分是硫化汞,服用過量會造成汞中毒;但目前患者驗血、藥物送驗的結果,除了汞中毒,還有高濃度的鉛中毒,難道藥物有其他重金屬成分?或者誤把橘紅色的鉛丹當成暗紅色的硃砂?這都是需要釐清的疑點。

盛唐中醫在台中名聲響亮,有多家分院,負責人呂世明以治療腫瘤、癌症出名,政商關係良好。他擔任台中市中醫師公會理事長期間,還經常舉辦義診,每年也會聯合其他分院辦歲末聯歡晚會,場面盛大。陳明振說,他以前擔任黨部主委時曾受邀前往,台中許多有頭有臉的人物都出現在現場,顯示呂的人脈很廣。

醫藥界認為,中醫藥自費市場龐大,以張宏年一家四口為例,每兩周自費拿藥花費上萬元,5年下來花了上百萬元;陳明振的妻子為了抗癌,每周拿藥粉、水煎藥花1000元,是健保門診的四、五倍,都所費不貲。

台中市盛唐中醫診所開立的中藥粉,導致市議員張彥彤一家出現鉛中毒狀況,台中市衛生局檢驗後發現重金屬超標。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盛唐中醫診所開立的中藥粉,導致市議員張彥彤一家出現鉛中毒狀況,台中市衛生局檢驗後發現重金屬超標。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有中醫師投資藥材 利潤很豐厚

有藥師表示,中醫診所靠自費市場賺錢,還有中醫師投資中藥材,利潤更高。中醫師常開水煎藥給自費患者,比起吃科學中藥,病患喝水藥感覺更有療效。由於台灣藥材多來自中國大陸,有中醫師直接投資,像農作物契作,轉手就能得到豐富利潤。

醫藥界表示,有些中醫師為了保護處方,對自費患者常提供一整罐藥粉或藥包,並未明確告知內容物,有的則會註明複方名稱,不像健保病人拿到藥物後,收據上會印有詳細的藥物內容。

3立委遭押罕見 細數歷史...戒嚴有人「附匪」遭槍決

 

3立委遭押罕見 細數歷史...戒嚴有人「附匪」遭槍決

 
立委集體收賄案。圖/聯合新聞網
立委集體收賄案。圖/聯合新聞網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法委員涉嫌收賄案,聲押10名被告,台北地院4日裁定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及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羈押禁見,政壇掀波。現任立委遭聲押獲准的案例近年並不多見,但在戒嚴時期,曾有立委淪為階下囚、甚至遭槍決。


陳超明賄款「砍半」 白手套抱怨:沒來為何給那麼多?

 
陳超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陳超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調偵辦立委貪瀆案,查出國民黨立委陳超明透過「白手套」、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向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索賄200萬元,陳超明未期約出席去年「SOGO」案公司法公聽會,翁向李抱怨「他沒來,為什麼要給那麼多?」

陳超明因公聽會籌辦事宜,致電經濟部,卻未在去年12月18日的公聽會中發聲,只同案被告立委廖國棟、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與會。檢調監聽李恆隆、翁華利2人發現,翁認為陳爽約,事後詢問李恆隆賄賂到底該給多少。

翁華利在公聽會後打電話給李恆隆「他沒來,為什麼要給那麼多?」李恆隆告訴翁「那就斟酌給吧」,後來,翁決定將賄款「砍半」,透過陳的辦公室主任梁文一行賄100萬元,檢調約談,諭令翁華利200萬元交保、梁文一以10萬元交保。

陳超明為「SOGO案」打電話給經濟部官員施壓,由於與立委職權有關,檢察官依貪汙罪中刑度相對輕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偵辦、聲押他。

據了解,陳超明在聲押庭中辯稱,致電經濟部與職務有關,他的相關金流不複雜,梁文一涉案行為也單純,沒有串證疑慮;陳說,去年12月是立委選舉期間,100萬元款項就是政治獻金,都依法律規定匯入獻金專戶,他沒有收受李恆隆的賄賂。

不過,法官採信檢方論告認為,陳有無收受金錢、和他的職務間有無對價關係,陳與梁文一又如何行為分擔,有待偵查;陳涉犯重罪,賄賂金額龐大,比對監聽譯文、帳冊、銀行交易明細、資金流向,無法排除陳收賄,且陳有不實陳述,裁定羈押禁見。

Tuesday, June 30, 2020

港版國安法:四大罪行罰則曝光 最高囚禁終身

 
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卅日表決通過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新華社照片
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卅日表決通過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新華社照片
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30日通過港版國安法,中共新華社在卅日深夜11時許公布,宣布港版國安法在七月一日零時零分起在港實施,國安法四大罪行定義與罰則曝光,其中,四大罪行的最高刑罰均是終身監禁。
根據新華社深夜公佈的條文,其中兩條最嚴重罪名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主義,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港版國安法的四大罪行,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及實施恐怖活動、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其定義和罰則終於隨着新華社公佈而正式曝光。四大罪行的最高刑罰均是終身監禁。相關草案條文如下:
其中分裂國家罪的定義是,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之一的,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一)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二)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三)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犯前款罪,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關顛覆國家政權罪: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一)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二)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共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四)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及其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
犯前款罪,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恐怖活動罪: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國際組織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以下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之一的,即屬犯罪:(一)針對人的嚴重暴力;(二)爆炸、縱火或者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三)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四)嚴重干擾、破壞水、電、燃氣、交通、通訊、網路等公共服務和管理的電子控制系統;(五)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情形,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組織、領導恐怖活動組織的,即屬犯罪,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並處罰金。
本法所指的恐怖活動組織,是指實施或者意圖實施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恐怖活動罪行或者參與或者協助實施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恐怖活動罪行的組織。
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恐怖活動實施提供培訓、武器、資訊、資金、物資、勞務、運輸、技術或者場所等支援、協助、便利,或者製造、非法管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以及以其他形式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情形,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情形,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本節規定不影響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對其他形式的恐怖活動犯罪追究刑事責任並採取凍結財產等措施。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以下行為之一的,均屬犯罪: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動戰爭,或者以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造成嚴重危害;(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進行操控、破壞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四)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五)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犯前款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條第一款規定涉及的境外機構、組織、人員,按共同犯罪定罪處刑。
有以下情形的,對有關犯罪行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從輕、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一)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
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Thursday, June 4, 2020

殺警案判無罪...李承翰父親鬱鬱寡歡 傍晚因病去世享壽67歲

殺警案判無罪...李承翰父親鬱鬱寡歡 傍晚因病去世享壽67歲

 
李承翰的父親李增文 日前聽到一審判決後直言,兒子犧牲相當不值得,沒想到今晚因病去世。圖/報系資料照片
李承翰的父親李增文 日前聽到一審判決後直言,兒子犧牲相當不值得,沒想到今晚因病去世。圖/報系資料照片
嘉義鐵路員警李承翰去年被鄭姓嫌犯刺死,李承翰的父親李增文審理期間都到場關心,日前一審判鄭嫌無罪,李父無奈直言「孩子犧牲不值得」鬱鬱寡歡,今天上午因病送醫丶不斷吐血,經急救無效晚間逝世,享壽67歲。
李承翰的父親李增文 日前聽到一審判決後直言,兒子犧牲相當不值得。圖/報系資料照片
李承翰的父親李增文 日前聽到一審判決後直言,兒子犧牲相當不值得。圖/報系資料照片
【中央社嘉義市4日電】
因公殉職的鐵路警察李承翰父親李增文今天上午疑因胃出血到醫院掛急診,不過,下午病情急轉直下,急救後仍宣告不治,由家屬帶回家中辦理後事,他再也看不到兒子的上訴判決。

Tuesday, May 5, 2020

少年為減輕母親負擔做鐵工 遭黑心老闆電擊、腳趾截肢// 人心險惡篇

少年為減輕母親負擔做鐵工 遭黑心老闆電擊、腳趾截肢

 
彰化縣17歲少年小羅為了減輕媽媽負擔,去做鐵工,卻被詹姓黑心老闆凌虐,用電擊、持空氣槍打,導致小羅全身上百個反黑彈痕,受傷嚴重,甚至三根腳趾都截肢。圖/翻攝自彰化踢爆網
彰化縣17歲少年小羅為了減輕媽媽負擔,去做鐵工,卻被詹姓黑心老闆凌虐,用電擊、持空氣槍打,導致小羅全身上百個反黑彈痕,受傷嚴重,甚至三根腳趾都截肢。圖/翻攝自彰化踢爆網
彰化縣17歲少年小羅為了減輕媽媽負擔,去做鐵工,卻遇到詹姓黑心老闆對他和另一林姓員工施虐,從今年一月起拘禁他們約三個月,電擊、持空氣槍打兩人,導致小羅全身上百個反黑彈痕,受傷嚴重,甚至三根腳趾都被截肢,警方4日在埤頭鄉找到詹男等施暴3人,彰化地檢署偵辦後,今天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羅姓少年被虐的照片被他看不下去的友人po網控訴,希望司法單位能還他公道,重懲無良老闆。
羅姓少年來自彰化單親家庭,與越南籍母親相依為命,為了想減輕母親負擔,今年一月跟著彰化縣鋼構工程包商詹姓男子與黃姓男子工作當學徒,詹、黃及詹男李姓同居人卻以小羅和林姓員工兩人工作不力,經常以球棒毆打,甚至綑綁兩人後,用電擊及空氣槍打兩人,造成小羅全身多處皮膚壞死,甚至腳趾和手指嚴重受傷,也不把他送醫治療。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羅姓少年與林男今年一月先被囚禁在彰化埤頭鄉的工廠裡,後來又把他們帶到桃園一處員工宿舍囚禁,林男趁無人看管時,溜出去超商偷食物,被報警處理,林男才供出他們被囚事件。
小羅在4月10日被救出,送醫治療,但因腳趾嚴重壞死,三趾已被截肢。詹男等三人得知已被警方發現,逃逸躲藏。
羅姓少年友人透露,小羅經過半個多月治療才出院,由於電擊傷很嚴重,後續還要進行相關重建手術,由於黑心老闆有吸毒才會瘋狂毫無人性的方式施虐。
小羅也心有餘悸告訴友人,他真的差點沒命,詹男不僅用空氣槍打他們,甚至逼他們吃菸蒂、吃狗屎,過年時他母親等著他回家團圓,打電話給他,也被詹男以工作很忙為由,騙他母親他不能回家。
原本談好一個月有2萬多元月薪,卻被詹男以扣房租水電為由,只給4000元,甚至後來連他自己提款卡用的錢都被提走,接下來就是無止盡的凌虐。
葉建成說,警方於5月4日在彰化縣埤頭鄉詹男住處查扣到球棒、空氣槍、電擊器等,並拘提詹男等3人,今天依殺人未遂、重傷害、私行拘禁及違反人口販 運防制法等罪嫌將3人聲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