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立委遭押罕見 細數歷史...戒嚴有人「附匪」遭槍決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法委員涉嫌收賄案,聲押10名被告,台北地院4日裁定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及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羈押禁見,政壇掀波。現任立委遭聲押獲准的案例近年並不多見,但在戒嚴時期,曾有立委淪為階下囚、甚至遭槍決。
陳超明賄款「砍半」 白手套抱怨:沒來為何給那麼多?
檢調偵辦立委貪瀆案,查出國民黨立委陳超明透過「白手套」、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向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索賄200萬元,陳超明未期約出席去年「SOGO」案公司法公聽會,翁向李抱怨「他沒來,為什麼要給那麼多?」
陳超明因公聽會籌辦事宜,致電經濟部,卻未在去年12月18日的公聽會中發聲,只同案被告立委廖國棟、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與會。檢調監聽李恆隆、翁華利2人發現,翁認為陳爽約,事後詢問李恆隆賄賂到底該給多少。
翁華利在公聽會後打電話給李恆隆「他沒來,為什麼要給那麼多?」李恆隆告訴翁「那就斟酌給吧」,後來,翁決定將賄款「砍半」,透過陳的辦公室主任梁文一行賄100萬元,檢調約談,諭令翁華利200萬元交保、梁文一以10萬元交保。
陳超明為「SOGO案」打電話給經濟部官員施壓,由於與立委職權有關,檢察官依貪汙罪中刑度相對輕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偵辦、聲押他。
據了解,陳超明在聲押庭中辯稱,致電經濟部與職務有關,他的相關金流不複雜,梁文一涉案行為也單純,沒有串證疑慮;陳說,去年12月是立委選舉期間,100萬元款項就是政治獻金,都依法律規定匯入獻金專戶,他沒有收受李恆隆的賄賂。
不過,法官採信檢方論告認為,陳有無收受金錢、和他的職務間有無對價關係,陳與梁文一又如何行為分擔,有待偵查;陳涉犯重罪,賄賂金額龐大,比對監聽譯文、帳冊、銀行交易明細、資金流向,無法排除陳收賄,且陳有不實陳述,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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