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19, 2009

史上最高…撞人成殘 判賠1952萬

開車務必小心!慈濟醫院台北分院公共傳播室主任陳世財駕車違規右轉,撞上在大眾銀行擔任助理專員的陳姓女子,陳女右側身體癱瘓、罹患失語症,終身不能工作;台北地院判決陳世財須賠償一千九百五十二萬元。

這是國內車禍案件判賠金額最高的案子,但法院判賠項目只有看護費、精神慰撫金及陳女的薪水損失,不包括醫療費。如果判決確定,陳女可聲請扣押陳世財的財產,和每月月薪三分之一抵償,可以說毀了兩個家庭。

陳世財昨晚表示,針對車禍官司案,將委請律師上訴,並提出有利證據為自己辯白;至於是什麼樣的「有利證據」,陳世財沒有多說。

九十五年十月廿一日凌晨,陳世財開車沿台北市水源快速道路由西往東行駛,下師大路匝道,欲右轉汀州路時,被控違規紅燈右轉,不慎撞到騎機車由金門街往師大路方向行駛的陳女,陳女當場倒地。

經送醫急救,陳女腦膜受創出血嚴重,右側肢體癱瘓及失語症,對言語無法了解、問答及覆誦等,造成難治的傷害,終身無法工作,生活需靠家人全天照料。

陳母哀痛地說,她的女兒原本好端端在銀行任職,生活、工作穩定,如今一輩子癱瘓,不會說話,肇事者卻不賠償,於是提起民刑事訴訟。刑事方面,高院已判決陳世財八月徒刑,減為四月確定。

陳世財表示,當天他開車右轉汀州路,陳女騎機車先輕微擦撞他的車身,致重心不穩、頭部著地受傷;陳女所戴的半罩式安全帽規格過小,不符安全規定。他強調,並不是他違規闖紅燈右轉造成車禍。

陳世財還說,事故發生後,到場處理的員警忽略現場標繪肇事位置,使他的權益受損;而且他認為,陳女當時酒醉騎車,肇事責任不應由他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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