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維斌、高堂堯/雲林縣報導】
2011.09.07 06:06 pm
同修的祕密雲林德藏同修會供奉許多不同的神明(圖左)。同修的祕密堂主劉家宏(圖右)一派斯文,卻被控虐待同修。
記者蔡維斌/翻攝
雲林縣「地藏天珠」店涉嫌以販售天珠為名,招攬信徒組織藏德同修會,自訂內規,如違反輕者罰款,重者剝光衣服鞭打,甚至丟棄荒郊,信徒不堪凌虐向檢調檢舉,警方昨天逮捕同修會堂主劉家宏等十六人移送法辦。
同修的祕密加入的信徒都須簽下疏文,違反會遭天譴。
記者蔡維斌/翻攝
檢警調在劉家宏住處起出多本帳冊,估計五、六百萬元,劉與同居人陳惠鈺向信徒強迫推銷佛珠、衣物,若有人想退會,就以會被詛咒或要脅讓對方丟掉工作,致被害人遭到控制。
這家位在雲林縣斗六市中山路的「地藏天珠」店,外觀單純賣佛珠,但二、三樓設佛堂,三年前成立藏德同修會,吸引不少夫妻檔、母女檔入會,多半是老師、農會職員,教育程度不低。
嘉義調查站接獲檢舉,同修會假借宗教之名斂財、凌虐信徒,被害人說,劉家宏(四十歲)是堂主,同居人陳惠鈺(卅二歲)擔任護法,他和妻子、姊姊先後加入同修會,所有入會者必須簽署「疏文」,立誓不可半途脫離。
被害人說,同修會還訂內規,違者被掌嘴、毆打,甚至脫光衣服用藤條抽打,或強行剝光衣服丟下車棄在荒郊;有人裸體丟在路邊,天冷受不了,拿電桿上選舉旗幟遮掩身體,向路邊民眾求救,「簡直不把人當人看,這算什麼宗教?」
另有被害人說,他因「犯錯」被罰廿萬元,處罰毫無標準,只要有人提議罰多少,就馬上開罰,「比法庭還恐怖」。一名女信徒說,去年十二月天寒地凍她被脫光衣服丟在古坑山區,回憶當時情景,仍心有餘悸。
劉、陳辯稱,是經過信徒開會通過,大家同意訂下的規矩,修練不專或說錯話、愛計較、不服從者,就要受罰。
「我們都是自願的,被打、被罰甚至脫光衣服都是應該的。」一對母女自認被打罵是一種修練,辦案警員搖頭說「這是那門子修練?」
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帶回劉家宏、陳惠鈺及財務、公關等十六名幹部偵訊,依組織犯罪條例、恐嚇取財、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法辦。
【2011/09/07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佛堂像幫派 信徒甘受剝光鞭打 | 重案追緝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6575283.shtml#ixzz1XGqNIkOW
Power By udn.com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