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
2011.12.17 01:46 am
宇昌案內幕不斷曝光,外界除看到蔡英文在其中穿梭的身影,更嚴重的,是少數一二閣員即可隻手遮天,瓜分國家資源。其間,政府體制橫遭扭曲與踐踏,歷歷在目,這真是幽暗的一頁。
根據最新揭露的訊息,早宇昌案兩年即投資研發同款新藥的「南華生技」,在向國發基金申請補助時,因參與審核的國發委員何大一的關鍵性反對,遭到否決。然而,事後卻由何大一和蔡英文等人共組宇昌公司,以研發一模一樣的TNX355新藥,竟在短短數月內向國發基金獲得了六點六億元的補助。兩家公司研發的是同款新藥,為何有此差別待遇,這正是整個故事的最大疑竇。
更蹊蹺的是,何大一既以市場規模太小、價格太貴等理由,否決了南華生技案;卻又在宇昌案中以發起人擔綱研發同款藥物,這不僅是「球員兼裁判」,更難脫中途打劫的重嫌。當時,南華公司曾以「利益衝突」為由,要求何大一迴避審核,但行政院卻坐視不理,也留下更深的掛鉤疑雲。在宇昌以TaiMed名義申請國發基金時,有相當的時間和「南華」案同步並行;看來蔡英文和何美玥之所以將公文往來列為「極機密」,難道為的是掩飾宇昌「劫鑣」的醜行?
二○○七年二月,何美玥在尚無國發基金主委身分時,即越權並跳過正規體制,逕自密簽蔡英文與蘇貞昌同意國發基金投資宇昌兩千萬美元。這個跳躍的程序,直到三個月後,才召開會議由國發委員進行事後追認。試問,這種管理人如何可受信託?再說,當時南華已經眉目齊全,TaiMed卻只是紙上公司,而何美玥竟為其簽發密文;兩相比較,捨棄成立達兩年的南華,卻力挺幽靈般的TaiMed,這種決策豈止漫無標準,簡直已是是暗無天日。
科員出身的何美玥,始終保持其鮮明的事務官性格;而律師出身的蔡英文,向來咄咄逼人。正因如此,蔡英文卸任後,連宇昌公司都還沒成立,即去函何美玥催促國發基金立即撥款。甚至在其家族僅出資七千萬元的另一家「台懋生技創投」,蔡以不到一成的資金卻大剌剌要求占有四成五的董事席次,何美玥也視而不見,竟在二 ○○八年總統大選前四天火速核定國發基金承諾投資其八點七五億元。
亦即,在蔡英文失去副閣揆身分、成為民間企業負責人後,何美玥對她仍事事配合,有如兩人仍是長官部屬關係。而蔡英文也毫不避諱,她一面大剌剌地出任宇昌董事長,一面部署自己的家族事業成為生技的「超級育成公司」,一面利用自己副閣揆時代的政治影響力號令扁朝官員聽命於她,另一方面還以「生技教母」自居,把一批知名生技學者擁為自己的後盾。至於她向楊甦棣誇耀自己如何親自撰寫「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這恐怕也是台灣政治史上聞所未聞,一個政務官親手寫出一個法案,親自推動它實現,然後自己成為這個法案的「最大受益人」。她把國家的行政、立法體制全攬在自己的袖裡,迅速黑箱解決。試問:若換作是藍營政務官發生這樣的事,人民會接受嗎?民進黨會善罷干休嗎?
二○○七年,當蔡英文正為她的「生技教母」鋪路之時,扁家貪瀆已是鬧得全國風雨,而蘇貞昌為了爭取總統初選提名正和謝長廷殺得不可開交,整個政府運作已脫離常軌;在這種亂象下,蔡英文推動生技立法,被少數業界喻為「媽祖」,卻沒人看出她的真正意圖。整個過程中,她掏空國家體制,肥了自己;乃至宇昌投資的條件一再變更、惡化,卻因決策一直在黑箱之中進行,加上「極機密」的護符,以致未受到必要的監督。這一頁頁看下來,實令人嘆為觀止。
劉憶如公布當初的機密文件,被綠營指控是「背信」行為。如果這個罪名成立,那麼蔡英文一路踰越行政程序、踐踏體制、徇私自肥,除了背信,恐怕還要加上瀆職、圖利等罪名吧?決策時一手遮天,面對問題又無意坦白面對民眾;這樣的人物一旦當上總統將如何?
全文網址: 半途劫鑣:宇昌案吃掉南華案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787232.shtml#ixzz1glzUjF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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