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16, 2012

Ma案和解 檢評友寄「一怒為紅顏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2.03.16 11:47 am


藝人Makiyo(右圖)和友寄隆輝(左圖)昨天到台北地院出庭。
記者廖國隆/攝影
藝人Makiyo和友寄隆輝毆打計程車司機林余駿案,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公訴主任檢察官劉承武說,友寄很像「一怒為紅顏」的吳三桂,情堪憫恕;林余駿透過律師和Makiyo、友寄和解,賠償三百萬元。

劉承武以「吳三桂」形容友寄,「值得對這樣的男人同情」,法官馬上問翻譯,這能翻嗎?翻譯回答,友寄隆輝聽不懂「吳三桂」。劉承武說,希望友寄如果獲判緩刑,不要再衝動,要懂得為心愛的人出頭時,也不可出手打人。

檢方雖以重傷害未遂罪起訴本案,但昨天因為雙方達成和解,檢方建議法院改以普通傷害罪審理,同時聲請簡易判決。檢方原本對友寄求刑六年,現改為求刑二年,緩刑五年;Makiyo原本求刑四年,改求刑一年四月,緩刑四年。

林余駿過去拒見Makiyo和友寄隆輝,不願原諒他們;經各方奔走,友寄的友人葛樹人說,包括王羽和楊光友等人出面協調,司機態度軟化,接受兩人道歉,以三百萬元達成和解,友寄隆輝和Makiyo各負擔一半。

法院昨天開庭,原本要勘驗光碟還原現場,但林余駿的律師周武榮當庭表示,先前司機提出Makiyo和友寄須連帶賠償三百八十萬元的附帶民事訴訟,現在司機同意兩人上次開庭提的三百萬元和解條件。Makiyo當場點頭說謝謝。

主任檢察官劉承武說,友寄很像「一怒為紅顏」的吳三桂,情堪憫恕。
記者廖國隆/攝影
法官表示,雖然和解,但刑事案件仍須審理。劉承武指出,事發當時Makiyo說「過來啊,揍他」,引起友寄出手痛毆司機;Makiyo還踩了司機左腹部兩腳,友寄再補踹一腳,「因為我愛的女人踩了兩腳」。

劉承武說,檢方願給被告自新的機會,友寄隆輝很像「吳三桂」、「一怒為紅顏」,符合刑法第五十九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得酌減其刑,他還說,「這是男人的人性」。

合議庭評議後表示,本案為社會矚目案件,不宜簡易判決處刑,仍以檢方起訴的重傷害未遂罪的通常程序審理;至於未來會以何罪定罪及被告的刑度,待審理後認定。林余駿是否撤回告訴,仍須討論作最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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