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4, 2016

4歲女被後母逼浸熱水 弟弟被打死才曝光

2016-09-13 20:36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劉姓「後母」不僅打死丈夫與前任女友所生的3歲兒子,4歲的小姊姊也在弟弟死亡後被發... 劉姓「後母」不僅打死丈夫與前任女友所生的3歲兒子,4歲的小姊姊也在弟弟死亡後被發現身上有多處燙傷、瘀傷。劉女傷害致死罪部分已遭士林地院判刑12年6月,檢方追加起訴她對小女孩施虐罪責。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劉姓女子長期虐待男友與前任女友所生的幼女、幼兒,今年2月她和男友、自己所生的兩名小孩享用完情人節大餐後,返回住處卻毆死3歲男童。劉女羈押期間因懷孕獲交保,隔天就和男友登記結婚,士林地方法院8月31日宣判,依傷害致死、傷害罪判劉女有期徒刑12年6月。 士林地檢署發現4歲的小姊姊因被劉女強浸熱水,右上臂、胸腹部多處二度到三度燙傷,再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起訴她。 劉姓機械維修工(34歲)與香港籍前妻離異後,又與林姓、劉姓女子交往,3名女子已替他生了5名子女,他第6個小孩下個月即將出世。遭虐的姊弟是林女所生,弟弟是遲緩兒,兩姊弟和生父、劉女和她的兩個兒子同住。 2月15日下午4點,劉姓男子開車載兒子到陽明院區急診室,稱兒子不省人事,醫護人員察看,發現男童已無生命跡象,馬上急救,但回天乏術。 院方發現男童身上有多處新舊瘀傷,懷疑家暴虐童,立刻通知士林分局、社會局。社工到平菁街租屋處,發現屋內還有1名女童和2名幼子,女童身上也有燒燙傷,也將她送往榮總治療。榮總檢視,女童全身有百分之18的燒燙傷,傷勢集中右上臂和肚子。 士林地院在審理男童遭毆死案時,劉女堅稱死者因吃飯「像牛一樣」含食,也不會大便,她才對他施以管教。告訴代理人指責,小姊姊和劉女的兩子生活,根本不敢一起玩玩具,還被派予「照顧弟弟們」的責任,4歲的她不僅身上多處燙傷,平時也遭不當對待。 檢察官在男童被虐死後試圖想訪問小姊姊,但數月過去,她仍處於驚恐狀態,無法說明。檢方認為女童手臂被劉女強行壓入盛裝熱水的洗手台,身體因此燙傷;劉女則解釋「租屋處的熱水水溫突然增高」才會燙傷。 檢方調查,除了弟弟外,小姊姊也同樣遭浴室長柄刷「伺候」,身體有多處瘀傷。小姊弟的生父明明發現浴室長柄刷壞了,也看到他們的傷痕,卻無動於衷。 士檢追加起訴5罪,請法官分論併罰。檢方表示,劉女只因懷孕心情不好,就對小姐、弟施虐,請求從重量刑以昭炯戒。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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