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4, 2016
撞暈女生施魔爪 惡狼再犯
2016-09-04 02:39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徐姓男子去年故意駕車撞暈騎機車女大學生,再塞入後車廂載到汽車旅館性侵搶劫,落網後經警採集DNA檢體比對,發現他早在九年前就曾性侵一名女高中生,是性侵累犯;台中高分院認為他手段凶殘,造成被害人身體嚴重傷害,精神也驚懼受苦,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重判十九年六月。
卅三歲徐男去年六月間駕駛租來自小客車,在台中市旱溪東路撞倒騎機車女大學生,造成女大生腦震盪,四肢挫傷、上頜骨及齒槽骨骨折;徐嫌不顧被害人受傷哀號,強行將她塞入後車廂,載至汽車旅館性侵害,並搶走八千九百元,事後還恐嚇不得報警,否則以「社會事」處理。
被害人全身是傷返家立即被父親發現,警方據報調閱監視器逮獲徐嫌,搜出女學生學生證;經採集徐的DNA比對,發現這匹「惡狼」早在九年前就曾犯案。
判決書指出,徐嫌二○○七年十一月間,騎機車經太平區樹德十二街時,持空氣手槍向一名女高中生恐嚇要錢,隨後強拖被害人坐上前座,載到租屋處性侵,並取走被害人身上僅有的廿元。當時徐一樣恐嚇女學生不准報案,並扣留學生證、抄寫被害人個資做為要脅。
被害人回家告訴父母,並驗傷後報警,但當年警方查無徐嫌的DNA資料,讓他逍遙法外九年,直至去年徐再犯落網,自己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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