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前女友殺紅眼 日少年遭判死刑
【中央社╱東京25日專電】
2010.11.25 08:01 pm
日本陪審團今天判決一名19歲的少年極刑,成為陪審制度實施以來,繼日前橫濱地方法院之後的第2個死刑判決,也是對少年被告的首次死刑判決。
18歲時犯案的少年,被控在今年2月10日早上和一名同年紀的共犯,闖進宮城縣石卷市曾交往的少女家中,用牛刀殺害少女的20歲姐姐和18歲友人,並將一名21歲的男性也殺成重傷,並強行把少女載走。
仙台地方法院今天進行陪審團的判決,審判長鈴木信行按檢方求刑,宣判被告死刑。他指出,少年重新作人的可能性很低,並考慮遺族的心情,18歲犯罪並不構成可迴避死刑的理由。
檢方指出,少年的犯行無比惡質,無法期待重新作人,應處以極刑。辯護律師主張並未到非處死刑不可的情況,要求對被告只判處保護處分。
這名少年承認殺人犯行,陪審團對罪行的重大和重新作人的可能性如何考量以作出判決,成為矚目焦點。
【2010/11/25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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