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7, 2015

山難搜救不力死亡 首判國賠226萬

2015-05-27 22:32:55 台灣醒報 記者鄭國強╱台北報導

司法首度判決山難搜救不力,原告可獲國賠266萬餘元。2011年中山醫學院大四生張博崴攀登南投百岳白姑大山迷路受困山區,事隔兩日第一批搜救隊 上山搜尋,搜了51天卻一無所獲,張生因而不幸身亡,但高山嚮導自告奮勇,在消防局搜救過的北港溪一帶終尋獲張生大體,張父怒告南投消防局等6單位,並訴 請賠償,法院昨判家屬勝訴,判賠266萬餘元,創下我國司法首例。
事情發生在2011年2月,張博崴獨自到南投仁愛鄉攀登白姑大山,原訂2天1夜就要結束行程下山,但沒多久及迷路,他曾打電話給女友,但並未要求女友報警。然而3天之後仍沒有張生蹤跡,也連絡不上,因此父親張俊卿馬上報警,第一批搜救隊隨即上山展開搜救。
然而事隔51天,搜救隊因毫無所獲結案,但高山嚮導黃國書知情後,在搜救行動結束數日內,自告奮勇協尋,他竟在消防局搜救過的北港溪一帶尋獲張生大體,並 發現帳篷與手機,還有一紙遺書。張父氣得一口氣告消防署、南投消防局、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南投縣警局及北市士林警分局等單位搜救不力,害死張博崴,並 憤而請求國賠665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張父曾在言詞辯論終結時提到,當年請南投警消幫忙帶張博崴大體下山,警消卻以「已結案」為由置之不理,形同在家屬傷口撒鹽,令張家人痛徹 心骨,全家人因此崩潰。「因為我們太相信政府公務人員,以致害死了我的兒子!」張家受此打擊甚大,死者外公也因傷心過度昏迷腦死去世,外婆則因太過悲傷失 去語言能力。
訴訟3年多,27日一審宣布,判南投消防局賠家屬266萬餘元,判決理由是,南投消防局沒有積極蒐集山難位置等相關訊息,搜尋人員也未深入搜索,更沒有積 極與山友比對相關資訊與資料,認定南投消防局疏失,但全案仍可上訴。張父對媒體表示,他不打算上訴,他要把這賠償金成立基金會,與政府共同努力建立安全的 登山機制,確保山友安全。
台灣這十幾年來國賠案例不少,例如331地震倒塌的東星大樓控訴台北市政府後來獲得賠償1.5億元,斗六中山國寶大樓及觀邸大樓控告雲林縣政府並獲賠2.6億元,但鮮有山難搜救不力獲得賠償案例,本案為第一案。

山難國賠… 只能長嘆!

2015-05-29 02:05:56 聯合報 張炎銘/退休人員(台中市)


各大報頭版報導國內首宗山難國賠案例,看完報導,我只能長嘆!
發生山難,家屬拜託、感謝搜救人員都來不及,怎會提國賠訴訟?但家屬不但提國賠獲勝,在打官司的幾年間還賣屋成立基金會,從不爬山的人轉而投入完全不一樣的「面山教育」志業,這份毅力與情操令人動容。
反觀敗訴的消防隊,動員近五十名警義消、山青搜救,努力五十一天,有時還全身濕透、又濕又餓,能說他們怠於執行職務嗎?
國家賠償成立的要件必須是: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故意或過失,或者是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本案法院以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判國賠,也許有其依據,但以救難的規模,說「怠於」執行職務,似乎也難讓人理解。
我倒覺得整起悲劇是搜救者能力不足、判斷錯誤加上運氣不佳所致。這種錯誤與不足,歸因於怠於執行職務,消防隊就敗訴;若歸因於能力不足、運氣不佳,則家屬就敗訴;若更進一步,分析個別消防員若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則除了消防局敗訴外,換成該消防員要賣房子轉賠給賠償機關了。
任何救援行動現場情勢千變萬化,當下的任何決定以「事後諸葛」來檢驗,都會有值得檢討改進之處。消防員不是神仙,也會犯一般人會犯的錯誤,若救援失敗,就 說怠於執行職務,可能失之嚴苛。但面對家屬提出洋洋灑灑的證據資料,一條年輕寶貴的生命殞逝,也必然要得到大家的重視。國賠勝訴,也確實引起社會重視。
任何遊樂場所,都有意外保險;登山,這種更具危險性的活動,為何沒有強制納保?若在申請登山許可時,也規定要「先保再上」,或許是除了「面山教育」外,制度面能再改進之處了。
希望,不要有山難。沒有人願意悲劇發生,若還要論斷龐大的搜救隊伍是否有犯錯到要國賠,則必然的反撲是:單獨一人登山難道不也是悲劇的根源?

博崴山難 父母奔走推救助體制

2015-05-28 02:33:18 聯合報 記者楊德宜、鄭宏斌/台北報導



「我們不會上訴」,張博崴的父親張俊卿說,他知道基層消防辛苦、盡力了,但國家沒有良好的山難救助機制,國賠目的不在金額,只希望社會大眾能注意到這個現象。

杜麗芳(右) 在愛子張博崴因山難身亡前,不爬山更不懂山,愛子殉難後,四年來投入山難救助體制,被山友稱為「山路的母親」。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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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歲張俊卿與五十六歲妻杜麗芳,在兒子博崴殉難前,二人不爬山更不懂山,兒子山難過世後,夫妻四年來投入山難救助體制不遺餘力。
張俊卿接手台灣登山教育推展協會理事長,與妻子杜麗芳積極推動「面山教育」,兩人放棄原本事業,「把這當志業」,杜麗芳成為山友口中的「山路的母親」,有山友將山路上綁的消防署求救電話換成她的手機號碼。
張俊卿說,自博崴過世後,夫妻二人到處蒐集資料,一開始是想要了解博崴為什麼這麼愛爬山,以及山難救助的技術上有什麼問題,後來會訴請國賠,是希望把問題找出來,想探究是法律沒規範,或是社會沒重視,因此希望透過國賠讓社會重視。
「我會盡力幫助社會,這是博崴教我的功課」,杜麗芳哽咽說,過去她不關心社會,因為家庭過得很好,但自從博崴罹難,她開始懂得不只要愛家人,也要愛社會,她會繼續推動面山教育,讓所有孩子都能體驗山林、體驗生活。
杜麗芳昨天早上要去法院前,她在博崴的牌位前說「博崴,不管判決結果如何,你都贏了」,因為四年來,已成功讓政府注意到面山教育和專責救難機制的問題;張俊卿昨晚再向博崴報告國賠結果,「告訴他可以走得很安心,有機會改變大家的看法」。
杜麗芳說,國賠款項會全數投入正在籌備中的「博崴面山基金會」,繼續推動面山教育,建立安全的登山機制,確保山友安全;為組基金會,二人賣了房子,已在花蓮玉里買地,距總經費三千萬仍有距離,夫婦表示「在有生之年,我們會慢慢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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