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6, 2018

華山分屍案凶嫌法庭向家屬下跪 「我先殺人後性侵屍體」

2018-09-06 12:24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華山分屍案宣告偵結,檢方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嫌、竊盜罪嫌、毀...
台北地檢署偵辦華山分屍案宣告偵結,檢方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嫌、竊盜罪嫌、毀壞屍體罪嫌及遺棄屍體罪嫌等起訴陳伯謙(左),並請求法院判處死刑。本報系資料照/記者林澔一攝影
台北地院審理「華山草原」高姓女子分屍命案,今天提審凶嫌、射箭教練陳伯謙進行準備程序,檢察官是依殺人、強制性交、竊盜等多條罪狀指控陳嫌,並指他先性侵了死者高姓女子之後,再殺人分屍、棄屍,不過,陳嫌告訴法官,「我是先殺了人,然後才性侵屍體的!」
如依照檢察官的指控,陳伯謙至少有強制性交、殺人的重罪刑責,不過,按照陳嫌今天出庭的辯解,他只涉殺人以及侮辱屍體罪,侮辱屍體罪的刑度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大幅減低,顯然,陳在獄中已對刑法進行過一番研究。
法官今天審訊陳伯謙時,陳承認殺人、分屍,但對於檢警偵查時指他割下高女的左側乳頭、下陰部製作成標本一節,陳於偵查中一度坦承案情,但今天出庭翻異前供,表示沒有製作被害人標本這件事。
法官除了將陳嫌從台北看守所解提出庭外,另傳喚死者高女的父親、母親、妹妹出庭表示意見。陳伯謙當庭向死者家人下跪道歉,「對不起」,但高女父親認為,陳嫌涉案至今,對於案情細節、殺人動機都未完全交代清楚,當庭對陳表示「我們不會接受你的道歉的!」
高家的告訴代理人、律師李慧珠表示,關於陳嫌今天供述是「先殺人才性侵」的辯詞,因檢方已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對高女的遺體採樣、檢驗,陳究竟是先性侵還是先殺人,「會有科學證據的」;至高女家屬是否向陳伯謙提民事求償?李慧珠表示,死者家屬還在商量求償金額多寡,日後再提出。
台北市華山大草原發生震驚社會分屍案。 本報系資料照/記者林澔一攝影
台北市華山大草原發生震驚社會分屍案。 本報系資料照/記者林澔一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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