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赴國外旅行人數逐年攀升,但隨著洗錢防制法上路後,若攜帶超額新台幣出入境,務必誠實申報,免得超額部分被沒入國庫。
6/28起 未申報超過10萬元全沒入國庫
財政部表示,過去民眾攜帶超額新台幣出入境時,若未申報也未獲得央行核准,僅會存關,暫時保管在管制區,但自6月28日起,超過10萬元的部分全會被沒收,歸國庫所有。
有申報未獲准 超過10萬元會暫存保管
民眾若有申報、但未獲得央行核准同意文件,則會「退運」,也就是超過10萬元的部分會暫存保管。
舉例而言,民眾入境時攜帶新台幣20萬元,超額10萬須暫存管制區,出境時才能帶走;但若是在出境時攜帶新台幣20萬元被查獲,則可選擇將超額的10萬元由送機的親友帶走,或是兌換成其他幣別攜出境外,可選擇兌換成美元或人民幣等幣別,其中美元限額1萬元、人民幣限額2萬元。
出境 X光檢查儀看穿行李
財政部表示,民眾出境時不論手提或拖運行李都會通過X光檢查儀,只要攜帶超過人民幣2萬元,X光檢查儀就能清楚看出來,民眾不要心存僥倖,以不知應申報為由拒絕超額部分的現鈔繳國庫;入境時雖只有託運行李才過X光檢查儀,但海關人員會憑經驗判斷,只要察覺神色有異者,就會要求開箱檢查行李,因此6月28日以後若攜帶大量現鈔出入境都須如實申報。
黃金逾2萬美元、珠寶逾台幣50萬要申報
此外,財政部也提醒民眾,出入境若攜帶黃金超過2萬美元,除了要向經濟部國貿局申請輸出入許可證外,新規定增加須向海關如實申報,一般而言,一條金條以台灣銀行牌價計算就會超過2萬美元,務必申報否則會被開罰。
另外,鑽石、寶石和白金若非以自用為目的,且超過新台幣50萬也須申報,否則會處以罰鍰;若是自用超過50萬元則可不必申報。
1.攜帶超過新台幣10萬元:未申報也未經中央銀行核准,超額部分將從過去的暫存保管改成全部沒收。
2.可攜帶的黃金限額為2萬美元:除向經濟部國貿局申請輸出入許可證外,還須向海關申報,否則將處以罰鍰。
3.鑽石、寶石和白金:鑽石、寶石和白金等有洗錢之虞的物品,若非自用且超過新台幣50萬元卻未如實申報,也會被開罰。
民眾超額前5大幣別報你知
海關近三年來查獲民眾超額攜帶出入境的前五大幣別,包括新台幣、人民幣、日圓、美元和港幣為主,其餘還有印尼幣、泰幣、星幣等幣別。
財政部關務署統計,近三年查獲攜帶超額新台幣出入境的案件,2014年共計64件、金額高達新台幣3億870萬;2015年則有76件、達2億4648萬;2015年有45件、1億4682萬元;今年1至5月也有15件、共計4800萬元。
逾億日幣舊偽鈔案 創違法最高額紀錄
日籍男子神古勝己在2016年2月19日原計畫搭乘中華航空班機前往馬尼拉,並企圖攜帶總金額高達1億1900萬元日本舊款萬元現鈔出境(約新台幣3400萬元),但其託運行李經過X光掃描時,即被海關人員發現異常,經開箱查驗後發現裡面裝滿每捆面額1萬日圓新鈔,且幾乎全都是連號。
一度引起懷疑是否與多年前轟動日本的「三億日圓搶案」有關,但經通知中央銀行、台灣銀行鑑驗後,發現幣面印有聖德太子,與現今流通印有福澤諭吉的日圓不同,證實應為日本銀行於1958年至1983年間流通使用的舊款鈔票,初步判斷為偽鈔,此查獲案金額為桃園機場開站以來,違法攜帶外幣出境的最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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