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瑋玲和李顯揚曾在2015年公開李光耀遺囑有關處置故居的內容,強調父親晚年曾數度要求新加坡政府保證,會在他去世後拆除他位於歐思禮路38號(38 Oxley Rd)的故居,以免成為「後人崇拜的遺跡」。
聲明中表示,李光耀生前不管公開或私下,都表明死後希望把他在歐思禮路38號的家拆掉。在他2013年的遺囑中,重申這項願望,並要求三位子女切實履行。
聲明中說,李顯龍及何晶即使在李光耀還活著的時候,就反對李光耀拆房的意願。李顯龍的政權源自他是李光耀之子,因此他就是想保留李光耀的房子,以承繼父親的資產。
李瑋玲和李顯揚說,他們是沒有政治野心的普通公民,拆了李光耀的舊居,除了遵守父親的遺願外,他們一無所得。但李顯龍卻可以藉由保留父親舊居獲取所有的利益,所以「他只需要不理父親的遺囑與價值觀。」
聲明中說,李光耀的價值觀已遭其子李顯龍所侵蝕,「我們父親把國家和人民放在第一位,而不是個人是否受歡迎或個人企圖。」「我們非常難過,被迫要做這件事。」李顯揚和李瑋玲表示,他們在自己的國家遭到嚴密的監控,覺得非常不舒服,「顯龍作為哥哥或領導人,我們都不相信他;我們對他失去了信心。」
這並不是李瑋玲首次公開向哥哥李顯龍叫板,她2016年時譴責他「濫用權力建立王朝」,李顯龍當時回應,指控完全不實,對妹妹的言論深表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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