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2011.10.05 10:36 am
動保團體表示,大量生物突然被放生到石門水庫等熱門地點,生物與環境各自吃不消,放生魚最後還可能被捕當成活魚三吃,放生變放死。
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今夜,月圓之刻,我們即將啟程,放生共一萬四千斤的活魚…」,知名媒體人陳文茜九月中在雜誌發表「在放生的旅途中」一文,歌頌放生行為,引發動保團體批評,他們強調放生早已淪為商業行為,「放生形同放死」,名人不該帶頭不良示範。
陳文茜在文中寫道,「法師大手筆的一揮,台幣五百萬,買下一萬四千斤的魚兒」,即將在夜裡展開「放生」旅程;又說:「這些信仰放生、惜念眾生的人,已悄悄在台灣各地,做了近三十年的功德」。這樣的文字看在反對放生多年的農政單位及動保團體眼裡,直呼「不可思議」。
陳文茜透露自己參加放生活動後大為感動,但動保團體不以為然。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理事長、律師詹順貴,日前就投書「放生,是生命消失的旅程」一文回批,強調放生徒增動物傷亡、對生態危害極大,名人過度歌頌「放生」,易造成讀者錯誤印象。
「現今被商業化的放生,很可能等於放死,未必是積善,反是造孽!」詹順貴指出,放生早已淪為商業買賣,許多放生者常不分魚是淡水或鹹水養殖,統統一起倒入水庫或海中,「放生等於往生」;此外,水庫放養太多魚類,也易使水庫優養化而破壞水質。
詹順貴說,根據動保團體二○○四年調查指出,全台有近五百家寺廟、團體從事放生,估計每年放生金額至少兩億元,放生動物數量超過兩億隻;二○○九年再針對這五百家調查一次,仍有高達六成六繼續放生。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指出,不少業者看到「放生商機」,從野外捕捉鳥類或繁殖魚苗,再讓放生者買來「放生」,甚至引進外來種或保育類動物,造成生態浩劫。
林務局野生動物保育科科長林國彰表示,將整合相關部會及法令,從「物種」及「區域」規範商業及大型放生行為,訂出保育類及近百種危害本土生態的高風險外來入侵種,禁止放生;另從國家公園、保育區等「特定區域」著手,禁止放生。
※延伸閱讀》
‧文茜語錄/在放生的旅途中
【2011/10/05 聯合報】
全文網址: 陳文茜歌頌放生 動保團體批不良示範 | 陳文茜文章挨批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6632653.shtml#ixzz1ZuRBiN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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