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5, 2012

前年施虐緩刑 婦再下毒手打死養子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劉崇如、林思宇/新北市報導

樊姓婦人涉嫌虐死五歲養子,檢警發現她前年就凌虐養子被判刑,社會局將男童安置在寄養家庭三個月後,以樊婦認錯讓她將孩子帶回,未料這次竟遭毒手慘死;檢方昨依殺人罪聲押樊婦獲准。
據了解,卅三歲樊姓婦人和大她七歲的彭姓男子結婚十餘年,因膝下無子,七年前透過醫院領養一名女嬰;彭五年前為傳宗接代,再透過長輩介紹領養未婚媽媽生下的男嬰,但她對養女疼愛有加,對養子動輒打罵。
警方調查,彭一家四口和樊婦父母同住,彭的岳父罹患癌症,岳母前天到醫院做化療。彭傍晚下班回家,發現養子疑被妻子毆打致死,和妻子懇談一個多小時後,到樹林警分局山佳派出所投案;男童身上已出現屍斑,估計死亡超過六小時。
檢警前天連夜相驗,發現男童全身有多處新舊瘀傷,其中右胸遭重擊、右胸肋骨斷裂,後腦也有嚴重挫傷,研判他遭重摔在地或撞牆,造成胸腔與顱內出血而死,將解剖查明死因。
樊婦原否認虐童,辯稱是七歲女兒推倒弟弟所致,但對部分細節卻支吾其詞,遭檢察官當場逮捕。樊婦直到昨天清晨移送板橋地檢署,才哭喊「我不是故意的!我對不起他」,中午被檢察官以殺人罪聲押獲准。
檢警調查,樊婦前年八月十日就因男童常尿溼褲子,用手捏傷他生殖器後,再拿俗稱「不求人」的抓癢木棍凌虐,將男童打到重傷送醫;新北市社會局事後將男童安置在寄養家庭,並對男童養父母施以親職教育,樊婦也被依傷害罪嫌起訴。
去年七月四日,社工在給法院的兒童保護案件報告書中指出,樊婦經親職教育及追蹤訪視,已認錯悔悟且保證不會再傷害男童;葉姓社工督導員也出庭證稱男童極需母親照顧,因此在安置三個月後讓他回養父母家。
法官參酌社工評估樊婦接受親職課程報告後,今年一月十三日依傷害罪判她徒刑七月、緩刑五年。不料她再度對男童施虐,致男童傷重慘死,鄰居對此議論紛紛。

Wednesday, September 12, 2012

年薪百萬的不安告白

【文/歐陽善玲】

從前有兩座山,山間有條河,山頭各有一座廟,廟中各有一和尚。每天東山與西山和尚都要到河邊挑水喝。五年時間過去,有一天,西山和尚發現東山和尚沒來挑水,心中感到困惑,猜想可能是太忙了;過了一個月都沒看到東山和尚,他以為病了,才決定上山一探究竟。 上山後發現,東山和尚好端端地在泡茶、打太極拳,一問之下,才知道過去五年,東山和尚不論再忙,都會擠出一點時間,為自己打一口井。
這個故事對剛過五十歲生日的唐以平(化名)來說,意味深長。
唐以平現為出版業高階主管,擁有百萬元年薪,在台北市天母附近有一棟價值千萬元的房子,標準的中產階級,看似生活無虞。但此刻,他內心卻對未來十年感到徬徨恐懼,這種焦躁不安的狀態,已持續了一年。
「之前,我太太在金融機構財務部門服務,薪水比我高,從家庭收入結構來看,我大概占四成、太太占六成。但去年,因為某些工作及個人因素,她突然辭職,決定 回歸家庭。表面上我尊重她,但內心卻隱隱然感到惶恐;尤其自己年屆五十,對退休的財務壓力有些急迫感,現在家裡經濟支柱少掉一大半,才讓我有些覺悟。原來 過去自恃賺錢不難,只懂享樂,現已嘗到苦果。」唐以平語重心長地說。
挫敗一:衝動購屋 二十四小時就成交 脫手不賺反賠掉三成
年輕時,唐以平與太太打算當個頂客族(Dink,Double Income No Kids),由於兩人都有很強的賺錢能力,年收入加起來超過三百萬元,在沒有生育小孩計畫下,花錢也沒有顧忌。「二十萬元的沙發看喜歡就買,十多年前一台 咖啡機要四萬元,也買;還有上萬元的設計款燈飾、雕刻,只要看對眼就帶回家。」
這樣享樂至上的消費觀,在投資置產方面也顯得隨興。「二十六歲,我在朋友介紹下投入股市,第一份工作勉強存下的四十萬元,因為隨意聽信明牌,胡亂跟進而幾 乎賠光。三十一歲,我第一次購屋,地點在北市南港,只因為看中離岳母家近,二十四小時內就倉卒成交。住了三、四年,覺得格局實在太差,賠錢賣出,含裝潢在 內損失了八十萬元。」他說。
抱著「錢再賺就有」、「人生要那麼多錢幹麼」的心態,唐以平花錢只在意當下感覺好不好,過去的投資、買屋虧損經驗,對他而言是過眼雲煙,從未認真思考錯誤是如何發生,及該如何避免重蹈覆轍。
「第二次購屋,是買在新北市新店郊區。那時去參觀朋友的房子,有很漂亮的景觀,認為人生就當如此。買下這棟房子後,砸了二百萬元裝潢,把家裡弄得很有品味。」唐以平嘆息,這次住了七年,轉手換屋時,含裝潢費用又賠了三成左右。
享樂至上的最高境界,就是當投資部位已全部輸光,還能開心地出國旅遊、大肆血拼。一九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唐以平買的股票慘跌,「因為我那時對投資仍一知半解,只追逐市場上熱門標的,沒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操作系統。」
挫敗二:投資失利 初入股市狂追明牌慘賠 抵押房子還融資
他自嘲,記得當時融資已經被追繳了兩次,後面實在付不出錢來,只好把新店的房子拿去抵押貸款。清償債務後還剩下三十萬元,就與朋友相約去紐約、波士頓旅行。
他哭笑不得地說,「那時候租了一輛車,後面載了滿滿的血拼戰利品,四個人共買了二十雙鞋,我則在紐約現代博物館買了一個新台幣五千元的垃圾桶。」仗著優於一般人的賺錢能力,唐以平始終認為錢存在的意義,就是用來取悅自己。
可是,「人生不是單純地在軌道上前進。」原本不打算生小孩的唐以平,十二年前因父親一場病,讓他突然領略生命傳承的可貴,認為有小孩也很好。就在心情轉化後不久,家中順利添了一名新成員。隨著兒子的出生,開銷也日益增加。
「小孩出生後,家庭經濟還過得去,對小孩的花費也不手軟。」不過隨著孩子逐漸長大,在交通、居住品質等因素考量下,決定搬去天母。「有了前兩次經驗,我們 也累積了一些購屋直覺,像是棟距要拉開、要鄰近公園等。兩天之內就以總價一一七五萬元成交。」唐以平回憶,當時戶頭還有五百萬元,繳了頭期款及裝潢後,存 款歸零。
儘管這棟房子目前已增值一倍,被唐以平視為「人生目前為止最成功的一次投資。」但為了付房貸,現在生活也有些提心弔膽。他坦言,過去與太太也有「一年存一 百萬元」的計畫,卻沒有確實執行;甚至以兩人年收入超過三百萬元來看,儲蓄金額應該要更高。去年,太太毅然決然離開職場,家庭經濟重擔全落在他身上,才開 始感嘆以前為何不多存點錢。

清大畢業生為何淪為澳洲屠夫

【文/楊紹華】

在台灣工作兩年,存不到錢,身上還背著三十幾萬元的學貸,我到澳洲來,就是為了賺第一桶金,不用懷疑,也不必多作解釋,我們就是台勞! 我上晚班,上班時間是下午兩點半到午夜十二點。
我的工作是食品加工,在偌大的廠房裡,我站在迂迴曲折的輸送帶邊,使勁地把送過來的冷凍羊肉去皮;去完了,放回輸送帶,沒有皮的羊肉移動到下一個加工程序,我則繼續為下一塊羊肉剝皮。
在九個半小時的工作時間裡,每隔兩小時能休息一次,第一次十分鐘,第二次二十分鐘,第三次,大約是晚上九點,我有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終於,可以利用這次相對充裕的工作空檔吃晚餐,走到蒸飯箱,拿出上班前自己在宿舍料理的簡單便當,通常是炒飯。
我在澳洲,工廠位於南澳最大城阿德雷德;我來自台灣,今年二十七歲,清華大學經濟系畢業。
這座工廠,說穿了就是一個屠宰廠。活生生的牛、羊運來之後,先被電暈,然後宰殺,屠夫一刀把牛羊的肚子剖開,內臟與血水「嘩」地一聲流到塑膠桶子裡。我認識一位同樣來自台灣的年輕人,負責拿著水管「清洗牛肺」,經常,他的衣服會被牛的血水染成紅通通的。
在這座廠房裡,估計約有六百人在同時工作著,其中,我想大約有一五○人以上來自台灣,其實,我們就是台勞。
幾年以前,聽到學長學姊談到他們的澳洲打工經驗,工作很辛苦,但總是工作幾周就自動辭職,把賺來的錢當成旅遊基金,坐飛機玩遍澳洲各大景點,錢花完了,再找下一份工作。他們說,來這裡是要趁著年輕「體驗人生」。
但我的心裡很清楚,今天我來這裡,不是為了體驗人生,也不是為了交朋友、培養世界觀。我的目的很實際、很俗氣,也很單純,就是要賺錢。我曾經在台灣工作兩 年,當銀行理專,但工作時間很長,三餐都在外解決,加上房租、給家裡生活費用、償還學貸等開銷,工作兩年下來,銀行戶頭裡的存款只有幾萬元,還有三十萬元 的學貸背在身上。我想,如果繼續在台灣工作,這筆債務不知要等多久才能還清,遑論存到一桶金。
想要有錢賺 得專注在「澳洲人不願做」的工作
據說,現在有超過一萬名台灣年輕人正在澳洲打工,當然我不會知道每個人的想法,但至少我身邊的台灣朋友,想的都和我一樣。
「在這裡認分地出賣勞力兩年,然後帶著兩百萬元回家。」我們是這樣約定的。
我的時薪有十九元澳幣,每周大約能賺八百元澳幣,差不多是新台幣兩萬四千元;一年五十二周,我的收入應該會有一二五萬元以上。照理說,每年存個百萬元並不算難。當然,前提是要「一直有錢賺」,而且,熬得下去。
要「一直有錢賺」,就得專注在「多數澳洲人不願做」的工作。五個月前我剛來這裡,天真的想要找一家餐廳端盤子,結果不到三天就被老闆炒魷魚,他說我的英文不夠好,但我知道,其實是一個澳洲本地的年輕小伙子取代了我。
很快的我認清事實,被歸類為第一級產業的「農林漁牧業」,才是我們台勞的金飯碗。這些產業的工作機會多半勞苦,所以很缺工,難怪澳洲政府說,必須至少要有三個月的第一級產業資歷,才能申請「打工度假」簽證延長一年。
結束短暫的餐廳服務之後,接下來我去農場工作,每天清晨五點,我們在「工頭」家的門口集合點名,聽他分派今天的工作,然後,十幾個背包客擠進一輛破舊不堪的小麵包車,一站一站,工頭把我們陸續送到不同的農場。
我一度聯想到那種二次大戰電影裡的畫面,一群猶太人表情惶恐而疑惑的被送到一處一處的勞改營……,可能想得太誇張了,但這是我當時的真實感覺。
大致上,農場工作的時間是從上午六點到下午三點,中間約有兩次、每次二十分鐘的休息,我就在農場裡找個地方坐下,拿出自備的水壺和土司麵包,分別解決早、午兩餐。
比較起來,我喜歡現在的屠宰場工作;農場裡的風景固然是好,空氣清新,但工作地點和內容並不固定,搞得我每天都在充滿不安的心情之中起床:「今天是要拔蔥?整地?或者是要除草?今天的農場主人不知道脾氣怎樣?」
在屠宰廠裡,除了剛開始會因為噁心吃不下飯之外,其他倒沒有太大問題。由於上班的場所與內容固定,工作容易上手,與同事、主管的感情也比較融洽,不會遇到太嚴重的歧視狀況。
接受歧視 是在澳洲的台勞必經的修煉
說到歧視,在澳洲的台勞,接受歧視是必經的修煉。聽過比較誇張的案例,是工頭對台灣來的女孩子毛手毛腳,也聽過被惡意積欠薪水的、被圍毆的;也有被人稱作 「黃猴子」,至於我,曾經車子從身邊開過去,一群小鬼頭不知道在叫囂些什麼東西,還朝我身上丟罐子。澳洲人愛喝酒,所以每到周五晚上,我們這種黃色面孔最 容易成為酒醉年輕人的戲弄對象。
我是學經濟的,前幾天我查了一下,台灣的人均GDP差不多只有澳洲的三成,而泰國的人均GDP也正好是台灣的三成。我忽然驚覺,我們來澳洲當台勞,其實就 像是泰國人到台灣當泰勞。難怪,在澳洲打工的年輕人固然來自世界各地,但這幾年人數增加最快的就屬台灣;我又驚覺,原來,澳洲人眼裡的台勞,其實就像是台 灣人眼裡的泰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