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3, 2025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用扇子打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耳光

邱議瑩搧羅智強耳光 「你是沒被打過喔」賠20萬、犯公然侮辱罪 2025-09-04 10:30 聯合報/ 記者 蕭雅娟 /台北即時報導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用扇子打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耳光,涉公然侮辱罪遭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圖/羅智強辦公室提供)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982820?from=redpush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在去年立法院立法院去年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涉用紙扇揮打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左臉,稱「你是沒被打過喔」日前民事判賠20萬元確定。台北地檢署今偵結,考量邱自白且已賠償20萬元,依公然侮辱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去年5月28日立法院議場討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法律修正案,藍綠爆發激烈肢體衝突,邱議瑩見羅智強持手機直播指摘民進黨意圖以再生醫療等其他議案干擾、延滯議程,涉當場走到羅智強面前,用台語說「你是沒被打過喔」手持紙扇搧打羅智強左臉,貶損羅的人格、名譽、社會評價。 羅智強去年底具狀提告,邱議瑩今年7月底具狀自白認罪。檢方認為,羅智強被搧打後,沒有露出任何畏怖,還持續挑釁邱議瑩稱「我打不還手,我是文明人,我有水準」「告訴你我不會用人身攻擊罵妳」難認羅心生畏懼,邱不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檢方認定,邱議瑩涉公然侮辱罪嫌,審酌邱為民意代表未能以身作則,在國會上對其他民意代表施暴,非屬良好議事典範,考量自白犯且已賠償民事判決20萬元,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請求量處適當之刑。 台北地院日前認定,邱議瑩⼿持紙扇搧打羅智強左臉,屬情緒上宣洩舉動,與行使立委職權無關,不受言論免責權範圍保障,其行為被媒體及相關網路影⾳平台報導、播放及截圖、剪輯⽽傳播,使羅在社會上評價受到貶損,名譽權受有損害,判決邱應賠償20萬元。

Sunday, July 20, 2025

乳癌權威周佳正車禍殞命 網友感念他「每次門診額滿卻加號,只怕病人白跑」

udn/ 元氣網/ 焦點/ 杏林.診間 乳癌權威周佳正車禍殞命 網友感念他「每次門診額滿卻加號,只怕病人白跑」 2025-07-20 11:15:18 元氣網 / 編輯辜子桓整理 部桃外科部主任周佳正臉書自畫像。圖/周佳正臉書 部桃外科部主任周佳正臉書自畫像。圖/周佳正臉書 聽健康 00:00 / 00:00 衛福部桃園醫院外科部主任周佳正,昨(19)日前往台北參加會議途中,行經中山南路與愛國東路口斑馬線時,不幸遭左轉公車撞擊捲入車底,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噩耗傳出,震驚醫界,也令桃園當地病患與醫療同仁深感哀痛,痛失一位長年守護第一線、深耕乳癌治療的良醫。 桃園醫院隨後發布聲明指出,周佳正醫師長期投入乳癌及外科醫療工作,是院內深受信賴的重要支柱。他醫術精湛、為人謙和,秉持「視病如親」的精神,陪伴無數患者走過艱難的治療與復原歷程。除了臨床工作,他亦肩負外科部門協調與急重症創傷照護推動的重任,默默支撐團隊運作與跨科整合。院方強調,周醫師的驟逝,是全院無法承受的損失,不僅失去一位傑出的醫師,也失去了一位溫厚堅毅的領航者與夥伴。 消息傳出後,許多曾與他互動的病患與家屬在社群平台留言哀悼,感念他無私的奉獻與對患者的體貼。有病患寫道:「我看過周主任的門診,聽到噩耗,感到胸口一陣緊縮,不敢相信⋯主任仁心仁術,為人客氣,極有耐心。早上的門診常常看到晚上,不會因為時間晚了就匆匆結束。每次門診早已額滿,但他總願意加號,只怕病人白跑一趟。經常過了中午還在看診,連用餐時間都犧牲,這樣優秀的醫生竟遭逢意外,令人不勝唏噓。」 也有家屬表示,周醫師是他們全家的精神支柱:「主任是我媽媽最溫暖可靠的主治醫生,不只是醫術精湛,更是耐心細膩、充滿同理心的好醫師。每一次回診、每一次關心,都是我們心中的安定力量。願他在另一個世界安好,感謝他為醫界的付出。」 =========================== 北市行人行穿線上遭公車撞死 公運處:最高罰9萬元 2025/7/19 11:33(7/19 14:40 更新) 台北市愛國西路附近19日發生行人遭公車撞擊死亡事故,60歲周姓男子走在行穿線時,疑遭轉彎公車撞擊,周男受困前輪,送醫搶救不治。(翻攝畫面)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傳真 114年7月19日 (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台北19日電)欣欣客運1輛公車今天轉彎時,撞上行穿線上1名行人,導致行人不治。台北市公運處表示,正與客運公司了解細節,會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處分,最高可罰9萬元。 部立桃醫外科醫師周佳正過馬路 遭北市公車撞死 台北市警消上午8時47分左右獲報,中山南路與愛國東路交叉口發生車禍案。初步調查,60歲周姓男子走在行穿線時,疑遭1輛轉彎的欣欣客運公車撞擊而受困前輪,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台北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業務稽查科長梁筠翎表示,正在與客運公司了解過程及查證駕駛長年資、工時等細節中,但此案為發生在行穿線上的事故,會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處分業者,金額最高新台幣9萬元。(編輯:黃世雅)114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