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4, 2014

殘殺中國留學生 加拿大分屍魔定罪



2012年5月發生於加拿大的中國留學生林俊遭食人魔殺害分屍慘案,被告兇手馬格諾塔(Luka Rocco Magnotta)23日在位於加拿大滿地可的魁北克省最高法庭,被12位陪審團成員一致裁定全部五項罪名成立,其中包括一級謀殺罪名。隨後法官裁定,馬格諾塔終身監禁,25年不得假釋。

判決結果宣布後,林俊的父親林迪然立即打電話給在中國的林俊母親和林俊妹妹,告知判決結果。隨後他的代理律師厄貝斯(Daniel Urbas)宣讀林家對於判決結果所作的聲明。在本案審理過程中,林迪然自始至終都在法庭的另一個房間,全程觀看庭審轉播。

林迪然在聲明中表示,「通過審判,我看到了正義,你們沒有令我的兒子失望,我對結果感到滿意。通過審判,我瞭解到案發當晚在我兒子身上所發生的一切,我不再有疑問。通過審判,我看到了懺悔和歉意,我已無遺憾。」

32歲的馬格諾塔在聽到判決後,在法庭上一言不發,也沒有表情。

主審法官柯內雅(Courmoye)對陪審團的裁定表示讚賞,他雅引用邱吉爾名言表示,陪審團審案的制度是對任何國家文明體制的最可靠考驗之一。柯內雅還稱讚陪審團成員用實際行動證明公平正義的存在。

本案庭審從9月開始,歷經11周的法庭作供後,從1200人中選出的八男四女陪審團成員經八天閉門討論,最終做出馬格諾塔五項罪名全部成立的決定。另外四項罪名為:辱屍、發放淫穢材料、刑事騷擾總理哈珀及一些國會議員、郵寄淫穢和不雅物料。

同時法庭也判決,馬格諾塔除一級謀殺外的其餘四項罪名,都將判最高刑期,刑期從兩至十年不等。但按照加拿大犯罪法,所有刑期同時執行。

馬格諾塔之前已經承認殺人,但其律師雷克萊(Luc Leclair)以其犯案時患有精神分裂症為由為其做無罪辯護。在法庭作出判決之後,雷克萊表示,他的當事人對判決結果「感到失望」,但是也感到「解脫」。

凶手的辯辭是堅持馬格諾塔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庭審期間希望說服陪審團能給被告假釋的機會,讓他治病。律師雷克萊在聆判後表示,陪審團的裁決,他的當事人只有接受。

對法庭作出的判決,檢察官布希里爾(Louis Bouthillier)表示並不意外,因為他有直覺馬格諾塔無法逃脫法律的裁制。他說,控方向法庭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被告完全事先預謀且是完全蓄意行動。他也不掩飾作為檢方,在法庭上聽到陪審團對每項控非一次次宣布「有罪(guilty)」時的振奮心情。他說,起訴成功非常不易,檢方工作非常努力,把所有證據都充分展現給陪審團看,最終獲得他們認可。
【2014/12/24 世界日報】http://udn.com/

盧卡·羅科·馬尼奧塔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D%A2%E5%8D%A1%C2%B7%E7%BD%97%E7%A7%91%C2%B7%E9%A9%AC%E5%B0%BC%E5%A5%A5%E5%A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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